承德熱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于申請調整市區供熱計量收費價格的請示》收悉。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熱計量改革促進建筑節能工作的意見》等有關規定,結合市區面積熱價調整等實際情況,本著增加退費覆蓋面,減少退費絕對額,增加行為節能積極性的原則,經我局價格審理委員會研究,確定了承德熱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供熱計量價格標準?,F就有關事宜批復如下:
一、熱計量價格:居民熱計量價格為0.115元/千瓦時;非居民0.183元/千瓦時。兩部制熱費計費辦法不變。
二、繼續實行多退少補的繳費辦法,但居民用戶補費比例最高不超過總面積熱費的15%。
三、此標準自2010-2011年取暖期開始執行。
四、計量熱價調整后,熱力集團公司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并以優質服務滿足用戶需求。
承德市物價局
2011年1月12日